【浙江省疫情补助,浙江省疫情补贴政策2020标准】

tzyaxf 1 2026-02-24 05:39:13

抗疫复工复产激励政策汇总3--用工补贴和放宽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 。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适用对象:所有行业中小微企业 。

最大需量限制放宽:原按合同最大需量缴费的用户,实际用量不受合同限制 ,超过部分按实计取。

《商务部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便利企业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减少损失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便利技术进出口有关工作的通知》、《海关总署“十措施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

浙江:调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

〖壹〗、020年3月24日 ,浙江省造价总站发布通知调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具体内容如下:二级响应期间费用调整:从2020年3月2日至3月22日(二级响应期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从原来的每人每天4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5元 。

〖贰〗 、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 ,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这一政策近来由浙江住建厅明确提出。

〖叁〗、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建筑工程人员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补贴的发放依据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建筑施工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 在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按每人每天40元计取。从实施二级响应起至某日止,费用标准有所降低。

〖肆〗、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费用标准与范围浙江 、山东规定按每人每天40元计取专项经费 ,包含防疫物资费、人工费、降效费及其他费用(仅计取税金) 。四川省明确降效费需单独计算。厦门通过调整人工费动态指数(2016)及上浮安全文明施工费(20%)间接支持防控成本。

医务人员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

〖壹〗 、医务人员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是针对医务人员在特定过渡期内因工作而产生的额外补助 。这一政策旨在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和利益,同时也是对他们辛勤付出的肯定和回报。

〖贰〗、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实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过渡期补助金额及范围,补充申报后向国家报送。一次性绩效工资核增:参与疫情防控的公立医院和基层机构可根据任务及经费能力申报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 。职称评审倾斜:将疫情防控表现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 ,优秀人员在评聘中优先申报、参评 、聘任 。

〖叁〗、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过渡期内(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相关医护人员分类发放补助:直接接触病例的医护人员按300元/天标准发放,其他参与人员按200元/天标准发放。

〖肆〗、公立医院医生工资向公务员看齐的改革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部分地区自2025年10月起逐步落实 ,但全国全面执行需视财政拨款及试点效果而定。政策启动与时间节点国家卫健委及多地已出台改革政策,明确要求参照公务员标准调整医务人员薪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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